广西价格协会简介

 

本会的性质和组织机构

 

本会的名称是广西价格协会。是由从事价格实际工作和理论研究的相关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及个人自愿结成的区域性的、行业性社会团体,是非营利性社会组织。本会会员分布和活动地域为广西壮族自治区境内。本会办公地址是南宁市竹溪大道66号。

会员代表大会是本会的最高权力机构。理事会是会员代表大会的执行机构,在会员代表大会闭会期间领导本会开展工作,对会员代表大会负责。常务理事会是在理事会闭会期间负责协会日常工作,对理事会负责。本会的负责人包括会长、副会长、秘书长。本会根据工作需要设立电价分会和价格评估与鉴证分会。

本会的宗旨是: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围绕价格与市场方面的理论研究、实际工作及相关业务,发挥沟通交流、参谋咨询、调解协调作用,为政府价格决策服务,为会员和企事业单位生产经营服务,促进我区价格工作和价格理论水平的提高,促进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完善

本会接受登记管理机关、党建领导机关、有关行业管理部门的业务指导和监督管理。本会的登记管理机关是广西壮族自治区民政厅。

本会的设立与历史沿革

 

广西价格协会的前身是广西价格学会。广西价格学会成立于1981年1月,属于改革开放初期研究社会主义经济价格理论和价格政策的学术团体。会员以广西各级政府价格主管部门、各级工、农、商等经济主管部门为主,吸收自治区内各级宣传、科研、教育单位和对价格理论研究和实际工作有丰富经验的人员为个人会员。随着经济体制改革和价格改革不断深化,在继续深化价格体系和价格管理体制改革的同时,为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新形势,价格理论研究和实际工作重点,转到了价格形成机制与市场对资源配置的决定性作用相适应方面,需要更广泛的经济部门联系和更广泛的参与者。在保持原来价格学术性研究性质和特点基础上,广西价格学会更名为广西价格协会。 根据中共中央组织部中组发【2014】11号文件要求,改选了领导班子和常务理事、理事。原在协会担任领导或其他职务的机关工作人员全部退出协会,实现了人员脱钩;同时,聘请审计机构对协会财务和领导离任进行审计,进行了财务交接,实现了财务脱钩;2017年3月自治区发改委取消与广西价格协会主管关系,本会明确脱离了与行政机关的关系。

本会业务范围

 

(一)搭建政府与会员、企事业单位及公众联系的平台,发挥桥梁和纽带作用。接受政府价格主管部门委托,协助搞好价格调控和管理,承担价格管理基础性、前期性、辅助性工作。根据企事业单位需要,接受会员委托,组织开展调查研究、信息交流、价格培训、价格咨询等活动,为会员、企事业单位生产经营提供中介服务。

(二)经政府有关部门批准,组织开展价格专业人员、价格鉴证师职业资格水平认定及相关服务工作。依照《评估法》开展价格评估机构和价格鉴证师的执业登记服务工作;规范价格评估机构会员从业行为,定期对会员出具的价格评估报告进行检查;建立会员信用档案,开展会员继续教育;检查会员建立风险防范机制的情况;受理对会员的投诉、举报,受理会员的申诉,调解会员间执业纠纷。

(三)根据经济社会发展的需要,组织开展价格改革、价格监管、价格理论及相关问题的研究,举办价格研讨论坛,探讨价格改革和价格监管的理论、战略与政策,探讨企业价格策略,为企业价格决策和政府价格决策提供智力支持。参与或承担价格信用、价格听证、专家咨询和等项事宜;承办政府价格主管部门与业务主管部门、相关地方政府之间有关价格问题的沟通与联系。

(四)协调处理价格矛盾和纠纷。根据有关方面的委托,开展价格协调业务,协商解决会员之间、会员与非会员之间、非会员单位之间有关的价格矛盾和争议,维护其合法价格权益;接受委托,协调处理价格评估鉴证中的纠纷和争议。

(五)宣传国家价格法律、法规、政策和价格知识。协助中国价格协会编印、发行价格书刊,办好《价格理论与实践》、《中国价格监督与反垄断》、《中国物价年鉴》等杂志;根据社会组织评比达标表彰保留目录,协助开展薛幕桥价格研究奖评选,对价格研究优秀成果、价格管理和价格信用建设优秀单位和个人予以表彰和奖励。

(六)开展价格信用建设,推进行业价格自律。制定价格信用建设标准和进行工作交流,沟通信息,调查研究,总结经验,整合系统资源,坚持与时俱进,不断拓展业务活动领域。

(七)开展价格人员培训工作,推进价格专业人员队伍建设,提高价格人员的业务能力和技术水平。

(八)开展对外合作交流,为会员、企事业单位和政府价格主管部门提供国际合作交流和有关信息服务。

(九)承办政府价格主管部门和社会公众授权或委托的其他工作。

业务范围中属于法律法规规章规定须经批准的事项,依法经批准后开展。

 

本会的学术氛围与成果

 

自广西价格协会(学会)成立以来,着重于价格理论与实践相结合,积极开展各种价格改革的学术讨论和交流,对实践中发现的问题进行有益的探讨。先后以《价格学习与参考》、《广西价格研究》、《广西物价》、《广西市场与价格》、《广西价格课题论文汇编》等刊物为平台,充分发挥了各个会员在价格调控与改革探讨的积极性。在这些刊物上发表了许多好文章。经本会推荐,部分作品在中国价格协会主办的《中国物价》、《价格理论与实践》月刊上发表。有些作品还获得了国家和省级优秀论文奖。广西价格成本调查监审分局撰写的《逾期资产继续使用的政府定价成本问题研究》,获得了中国价格学界最高奖《薛木桥价格研究奖》。